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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加密监管趋同中的分歧:各国政策盘点与趋势分析
全球加密监管趋势:步伐趋同但分歧仍存
近年来,随着加密市场的快速发展,对其监管的需求也日益迫切。各国和地区基于自身经济、金融体系与战略考量,纷纷出台监管政策,全球加密监管格局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性与多样性。
亚洲
大中华区
中国香港
香港将加密资产视为"虚拟资产",而非货币,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监管。对稳定币实行牌照制度,限制持牌机构发行港元稳定币。NFT被视为虚拟资产,治理代币按"集体投资计划"规则监管。
2023年修订《打击洗钱条例》,要求加密货币交易所获得牌照。SFC发布虚拟资产ETF规则,负责牌照发放。目前已有HashKey和OSL首批获得牌照,另有超过20家机构申请中。持牌交易所可服务散户。比特币和以太坊ETF已于2024年在香港上市。
香港积极拥抱Web3和虚拟资产,允许散户交易和推出虚拟资产ETF,旨在巩固其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这与中国大陆的严格禁令形成鲜明对比。
中国台湾
台湾对加密货币持谨慎态度,不承认其货币地位,但作为投机性数字商品进行监管,并逐步完善反洗钱和证券型代币发行(STO)框架。
自2013年起,台湾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FSC)将比特币视为"高度投机的数字虚拟商品"。NFT交易需申报利得税。证券型代币被FSC认定为证券,受《证券交易法》监管。
《洗钱防制法》对虚拟资产进行规范。FSC已下令本地银行不得接受比特币相关服务。对STO有特定规定。FSC于2025年3月宣布起草针对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的法律,从基本注册转向全面许可制度。
中国大陆
中国大陆全面禁止加密资产交易和相关金融活动。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加密货币扰乱金融系统,为犯罪活动提供便利。
在司法实践上,虚拟货币具有财产属性。民事判例承认虚拟货币具有财产属性。刑事案例也明确虚拟货币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
自2013年起,银行被禁止从事加密货币业务。2017年9月决定关闭境内所有虚拟货币交易所。2021年9月全面禁止与虚拟货币相关服务。加密货币矿场被关闭,境外交易所向境内提供服务被视为非法金融活动。
新加坡
新加坡将加密资产视为"支付工具/商品",主要依据《支付服务法案》。对稳定币实行持牌发行制度,要求1:1储备和月度审计。NFT通常不被视为证券,治理代币如带分红权可能被视为证券。
2022年颁布《金融服务和市场法》监管交易所和稳定币。DTSP新规缩减牌照合规范围,影响加密项目和交易所离岸业务。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颁发三类牌照,已有超过20家机构获得。许多国际交易所在新加坡设立区域总部,但受DTSP新规影响。
韩国
韩国将加密资产视为"合法资产",但非法定货币。《特定金融信息报告与利用法》(《特金法》)为主要依据。《数字资产基本法》(DABA)草案正在推进,拟为加密资产提供全面法律框架。
韩国实行实名制交易所许可制度,已有5家主要交易所获得牌照。市场主要由本土交易所主导,禁止外国交易所直接服务韩国居民。DABA草案拟要求稳定币储备透明化。
印度尼西亚
印尼正经历加密资产监管权从商品期货交易监管局(Bappebti)转移至金融服务管理局(OJK)的变化。加密资产被归类为"数字金融资产"。
近期颁布的《2024年第27号OJK条例》(POJK 27/2024)将于2025年1月10日生效,为数字资产交易所、清算机构、托管方和交易商设定严格要求。所有数字金融资产交易提供商必须在2025年7月前完全遵守新规。
泰国
泰国允许拥有、交易和挖矿加密货币,利润需纳税。已制定《数字资产法》。批准对通过持牌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进行的加密货币销售收入免征五年资本利得税(2025-2029年)。
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负责监管加密市场和发放牌照。交易所需获得官方许可并注册为泰国公司。本土交易所如Bitkub活跃,SEC已对未获本地牌照的全球交易所采取措施。
日本
日本是全球最早明确承认加密货币法律地位的国家之一。《支付服务法》将加密资产承认为"合法支付手段"。对稳定币实行严格的银行/信托专营制度,要求挂钩日元且可赎回,禁止算法稳定币。
修订后的《支付服务法》和《金融工具交易法》(2020年)正式承认加密资产为合法支付手段。金融厅(FSA)负责监管加密市场和颁发交易所牌照,目前已有45家持牌机构。
日本市场主要由本土交易所主导。国际平台进入日本市场通常需通过合资方式。
欧洲
欧盟
欧盟通过《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法案》(MiCA)构建统一监管框架。MiCA将加密资产定义为"合法支付工具,但非法定货币"。对稳定币实施严格监管,要求1:1法币锚定和足额储备,仅允许持牌机构发行。
MiCA于2023年6月通过,稳定币规则于2024年6月提前生效,整体法案于2024年12月30日全面生效。适用于欧洲30个国家。MiCA还整合了《资金转移条例》(TFR)的旅行规则。
MiCA采用"一地发牌,全域通用"模式,CASP只需在一个成员国获得授权即可在所有成员国运营。Circle发行的USDC和EURC已获MiCA合规批准,而Tether(USDT)因不符合规定已面临下架。
英国
英国将加密资产视为"个人财产"。《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案》(2023)将加密资产纳入监管范围。英国央行对稳定币进行规范,要求发行方获得FCA授权。
FCA负责发放相关牌照。从事加密资产业务的公司需获得FCA授权。虽无强制性加密货币交易所牌照,但加密资产企业必须向FCA注册并遵守AML和CTF规定。
俄罗斯
俄罗斯将加密资产归类为"财产"以进行没收,同时声明数字金融资产(DFA)"不是支付手段"。《联邦法第259-FZ号》对DFA的发行和流通进行规范。
2024年10月和11月实施两项与加密货币挖矿相关的法案,引入挖矿业务的法律定义和注册要求。然而,截至2024年末仅30%的矿工向联邦税务局注册。
瑞士
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根据加密资产的经济和实际用途进行分类,主要分为支付代币、功能代币和资产代币。2020年通过《区块链法案》,全面定义代币权利并修订多项联邦法律。
FINMA负责颁发VASP牌照。提供支付代币的托管、兑换、交易和支付服务,均属反洗钱法案管辖范围。楚格州试点推行"加密友好"的监管沙盒。
美洲
美国
美国加密资产监管呈现州际差异和联邦层面缺乏统一立法的特点。IRS将其视为"财产",纽约州定义为"金融资产"。SEC主要依据证券法对代币进行监管。
GENIUS稳定币法案正在审议中。纽约州设有严格的BitLicense牌照制度。许多州已出台或正审议各自的加密资产立法。从事货币传输、兑换等业务的加密企业需向FinCEN注册为MSB。
Coinbase、Kraken、Crypto.com等主要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在美国合规运营。然而,一些国际交易所选择不进入美国市场或只提供有限服务。
萨尔瓦多
萨尔瓦多曾于2022年承认比特币为法定货币,但后因IMF压力放弃。目前比特币是非法定货币,但允许私人使用。颁布《数字资产发行法》(2024),国家数字资产委员会(NCDA)负责监管。尚未建立完善牌照制度。
阿根廷
阿根廷允许使用和交易加密货币,但不视为法定货币。加密资产可作为交易目的的货币进行分类。新政府支持加密货币,但尚无专门法案。
2024年颁布第27739号法律,将VASP纳入法律和金融框架。自2024年起,VASP必须在CNV注册才能提供加密服务。不遵守规定将面临罚款、法律诉讼或吊销执照。
中东
阿联酋
阿联酋对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采取积极态度。DFSA将加密代币定义为价值、权利或义务的加密安全数字表示。ADGM将稳定币归类为虚拟资产。
主要监管机构包括CBUAE、SCA、VARA、DFSA和ADGM。VARA 2.0(2025年6月)引入多项更新,包括加强保证金交易控制、规范代币分发等。ADGM的FSRA监督虚拟资产法规执行,2025年修订版简化AVA认证流程。DFSA监管DIFC内加密代币相关金融服务。
沙特阿拉伯
沙特阿拉伯对加密货币采取审慎态度。银行系统禁止使用加密货币,金融机构禁止进行加密货币交易。私人拥有不被起诉,但交易和兑换受严格限制。
SAMA和CMA强调对加密货币创新采取"审慎方法"。SAMA正推动区块链采用,并吸引国际金融机构参与代币化项目。沙特正推动自身数字货币,并参与跨境CBDC试点项目。
CMA宣布STO法规于2022年底发布。STO受CMA严格证券法规监督,关键考量包括注册要求、披露义务和反欺诈措施。
巴林
巴林通过《加密资产模块》(CRA)构建全面监管框架。明确加密资产为价值或权利的加密安全数字表示。CRA为加密资产提供商设立法律与运营规范,2023年3月修订强化客户资产保障和反洗钱措施。
境内从事受监管加密资产服务需获CBB加密资产许可证。VASP许可证分四类,对应不同最低资本要求和年费。
以色列
以色列无专门加密货币全面法律,税收上视加密货币为资产而非货币。CMA要求虚拟货币经纪商、托管人持牌。ISA监管加密货币证券相关活动,2024年8月允许非银行成员开展加密服务。
以色列银行2023年发布稳定币原则,提议全储备、持牌监管。加密服务提供者需持牌,要求为以色列主体、满足股本且无犯罪记录。
非洲
尼日利亚
尼日利亚经历了从限制到监管的转变。2023年12月,CBN解除限制,允许银行向获SEC许可的加密公司提供服务。ISA 2025明确将数字资产定义为证券和商品。
SEC的数字资产规则手册为监管VASP提供法定支持。VASP许可证对撮合订单、转换法币或为用户持有资产的平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