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me幣市場熱潮下的稅務風險:從ICO案例看加密資產合規

Meme幣熱潮背後:1400億美元市場中潛藏的稅務風險

2024年,比特幣登上世界金融舞臺的中心,同時也見證了meme幣的狂歡。數據顯示,約75%的meme幣誕生於今年,截至12月初,meme幣交易增幅超過950%,總市值突破1400億美元。這股熱潮不僅爲加密市場帶來新的活力,還吸引了更多普通投資者進入加密資產領域。

這場meme幣熱潮讓人不禁聯想到2017年前後的ICO熱潮。當時,ERC-20標準的出現大大降低了發行通證的成本,百倍、千倍項目層出不窮,數十億美元湧入ICO市場。而今年,以Pump.fun爲代表的一批發射平台使得發行通證變得更加簡單和公平,引發了持續至今的meme幣風暴。盡管ICO和meme幣在技術和邏輯上存在諸多差異,但投資者和項目方面臨的稅務合規風險可能有相似之處。

在上一輪ICO熱潮中,不少投資者和項目方遇到了與ICO相關的稅務問題。如今,隨着meme幣熱潮持續,稅務合規再次成爲加密資產投資者和meme幣發行方需要密切關注的核心問題。本文將通過回顧Oyster案和Bitqyck案這兩起與ICO相關的逃稅案件,爲加密投資者在meme幣熱潮中提供稅務合規方面的思考。

Meme幣暴富夢背後:1400億美元市場中的致命稅務陷阱

1. 兩起典型的ICO逃稅案例

1.1 Oyster案:售幣收入未申報,創始人被判四年監禁

Oyster Protocol平台由Bruno Block(真名Amir Bruno Elmaani)於2017年9月創立,旨在提供去中心化的數據存儲服務。2017年10月,該平台開始進行ICO,發行名爲Pearl(PRL)的通證。Oyster Protocol聲稱,PRL的目的是創建一個雙贏的生態系統,讓網站和用戶都能從數據存儲中受益。Bruno Block公開承諾,ICO後PRL的供應量不會增加,智能合約將被"鎖定"。

通過ICO,Oyster Protocol初期籌集了約300萬美元,實現了主網上線和數據存儲服務的啓動。然而,2018年10月,Bruno Block利用智能合約漏洞,私自鑄造大量新PRL並在市場拋售,導致PRL價格暴跌,但他個人獲得了巨額收益。

這一事件引發了監管部門的注意,最終由SEC針對欺詐投資者問題提起民事訴訟,檢察部門則對Bruno Block提起逃稅相關的刑事訴訟。檢察官認爲,Bruno Block不僅損害了投資者信任,還違反了數百萬美元加密貨幣利潤的納稅義務。

最終,Bruno Block承認逃稅事實,於2023年4月簽署認罪協議,被判處四年監禁,並向稅務部門賠償約550萬美元。

1.2 Bitqyck案:ICO轉移收入未納稅,兩發起人合計服刑八年

Bitqyck是由Bruce Bise和Samuel Mendez創立的加密貨幣公司。該公司首先推出Bitqy幣,聲稱爲"錯過比特幣的人"提供替代性致富機會,並於2016年進行ICO。Bitqyck向投資者承諾,每個Bitqy幣都附帶1/10股的公司普通股。然而,公司股份始終由創始人持有,從未向投資者分配承諾的股份和相應利潤。

不久後,Bitqyck又推出BitqyM幣,聲稱購買者可以通過爲華盛頓州的比特幣挖礦設施供電來參與"比特幣挖礦業務",但實際上這樣的設施並不存在。通過這些虛假承諾,Bise和Mendez從13000多名投資者處籌集了2400萬美元,大部分用於個人開支。

SEC對Bitqyck提起民事訴訟,2019年8月達成和解,公司及兩位創始人共同向SEC支付約1011萬美元的民事罰款。檢察部門則繼續對Bitqyck提出逃稅指控:2016年至2018年,Bise和Mendez通過發行Bitqy和BitqyM賺取至少916萬美元但少報相關收入,造成超160萬美元的稅收損失;2018年,Bitqyck從投資者賺取至少350萬美元,卻未提交任何納稅申報表。

最終,Bise和Mendez分別於2021年9月和10月認罪,均以逃稅罪名被判處50個月監禁(合計約八年),並各自承擔160萬美元的連帶責任。

2. 兩案涉及的稅務問題詳解

Oyster和Bitqyck兩案的核心問題之一是ICO收入的稅務合規。在這種新興籌資形式中,一些發行方通過欺詐投資者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巨額收入,卻少報收益或不進行納稅申報,引發了稅務合規問題。

2.1 美國法律如何判斷逃稅?

在美國,逃稅是重罪,指故意採取非法手段減少應繳稅款,通常表現爲隱瞞收入、虛報支出、未申報或未按時繳納稅款等行爲。根據美國《聯邦稅法典》第7201條的規定,逃稅罪爲聯邦犯罪,個人可能面臨最高5年監禁及最高25萬美元罰款,單位則可能面臨最高50萬美元罰款,具體處罰取決於逃稅金額和性質。

構成逃稅罪需滿足:(1)欠繳大量稅金;(2)實施積極的逃稅行爲;(3)存在逃稅的主觀故意。逃稅調查通常涉及對金融交易、收入來源、資產流動等的追溯和分析。在加密貨幣領域,由於其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特徵,逃稅行爲更易發生。

2.2 兩案中的涉稅行爲

在美國,ICO的各個環節都可能涉及納稅義務,項目方和投資者在不同階段承擔不同的稅務責任。項目方在ICO籌集資金時必須遵守稅務合規要求。ICO籌集的資金可視爲銷售收入或資本募集。投資者通過ICO獲得通證後也有納稅義務,特別是當獲得獎勵或空投時,這些將被視爲資本利得,需繳納資本利得稅。

2.2.1 Oyster案中的逃稅行爲

Oyster案中,Bruno Block在PRL進行ICO後,利用智能合約漏洞私自鑄造大量PRL並拋售,獲得巨額收益。他通過出售PRL迅速積累財富,但未履行相關納稅義務,觸犯了《聯邦稅法典》第7201條的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Bruno Block的行爲包括鑄造和出售Pearl。出售通證所得應繳納資本利得稅,但對鑄造通證行爲是否應徵稅,美國國稅局尚無定論。有觀點認爲,鑄造通證與挖礦類似,都是通過計算創造新的數字資產,因此也應當納稅。鑄造所得是否需要納稅,可能取決於通證的市場流動性。當市場尚未形成流動性時,鑄造的通證價值難以確定,進而無法明確計算所得;但如果市場已具有一定流動性,這些通證便具備了市場價值,鑄造所得應視爲應稅所得。

2.2.2 Bitqyck案的逃稅行爲

Bitqyck案的逃稅行爲涉及對投資者虛假承諾和籌集資金的非法轉移。Bise和Mendez通過ICO成功籌集資金後,未按預定承諾履行投資回報,而將大部分資金用於個人開支。這種資金轉移行爲本質上等同於將投資者的資金轉化爲個人收入,而未用於項目開發或投資者利益兌現。

根據美國《國內稅收法》,無論合法收入還是非法收入,均被納入應稅收入。美國最高法院在詹姆斯訴美國案(1961)中確認了這一規則。美國公民在提交年度納稅申報表時必須將非法收益作爲收入報告。Bise和Mendez未能按要求將從ICO籌集資金中轉移的非法所得作爲收入報告,直接違反了稅法相關規定,最終承擔刑事責任。

3. 對meme幣市場參與者的建議

隨着meme幣熱潮,許多加密行業人士獲得巨額回報。然而,正如此前的ICO逃稅案件所示,在meme幣市場中,我們不僅需要關注技術創新和市場機會,更應重視稅務合規。

第一,了解發行meme幣的稅務責任,避免法律風險。雖然發行meme幣不像ICO那樣直接通過籌資獲得收益,但當meme幣升值後,發行者和早期投資者在出售時仍應就資本利得納稅。盡管人人都可以在鏈上匿名發行meme幣,但這並不意味着可以躲避稅務稽查。避免稅法風險的最佳方式是遵守稅法,而非尋求更有效的鏈上匿名手段。

第二,關注meme幣交易過程,確保交易記錄透明。由於meme幣市場投機性強,新項目不斷湧現,投資者交易頻繁,隨之而來的是繁多的交易記錄。加密資產投資者需保存詳細交易記錄,使用專業的加密資產管理和稅務申報軟件,確保所有買賣、轉帳和獲利都有跡可循,並在稅務申報時得到正確的稅法定性,避免潛在稅務糾紛。

第三,跟進稅法動態,與專業稅務人士合作。各國針對加密資產的稅法制度尚處起步階段,會有經常性調整,關鍵改動可能直接影響實際稅收負擔。meme幣投資者和發行者應對所在國稅法動態保持高度關注,必要時尋求專業稅務人士意見,協助做出最優稅務決策。

總之,已達1400億美元的meme幣市場具有巨大財富效應,但這些財富也伴隨着新一輪法律挑戰和合規風險。發行方和投資者都需充分認識相關稅務風險,在復雜多變的市場中保持謹慎和敏銳,減少不必要的風險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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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xDreamChaservip
· 07-25 18:16
资金就爱这样反复割韭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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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位恐惧症vip
· 07-25 18:10
血亏的感觉扎不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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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eUser-bd883c58vip
· 07-25 18:08
割肉还是韭菜 都躲不过税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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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挖矿达人vip
· 07-25 17:57
发币门槛这么低 谁在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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